业务操作参考资料
1、企业账户分类:企业设立时必须到银行开立账户,开立的账户有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
● 企事业单位可自主选择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 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但可根据本企业不同的资金性质同时开立辅助的一般存款账户。
● 存款人可以通过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转帐结算和交存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同时,企事业单位因为借款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在该开户行的借款余额。
2、开立企业基本账户的具体步骤:
(1)企业首先要持相关文件向省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工商局发《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给企业后,企业持该《通知书》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办理验资和有关的审批事项等手续。
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领表)。
●企业名称查询单(可在窗口查询)。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的授权书(领表)。
●全体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加盖民政部门印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省编委核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工会法人提交省总工会盖章的工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交省直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到银行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帐户的目的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的合法性。企业开立验资帐户时必须提交的材料是:
●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企业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所需的资料有:企业申请登记表;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登记表;名称申请表;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合同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章程;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意向书;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个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4)企业经办人到银行会计部办理印鉴留底,填写印鉴卡、开户申请书,并确定存款科目,预留单位公章、财务章及人名章印鉴。
所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企业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人名章、单位公章、财务章
●一式三份开户申请书
(5)办理出纳人员结算证。因为客户在办理汇款和签发银行汇票、发支票委托银行主动付款以及购买空白票据凭证等业务时,要凭预留密码、结算证或IC卡才能办理。
结算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统一格式并负责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填明持证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编号,贴有持证人的近期照片,并由银行和开户单位加盖有效印章。开户单位持有正本,银行留存副本。银行经核对客户出示的结算证正本与银行留存的结算证副本相符后才能受理。
办理结算证所需的材料是:
●企业代码证
● 身份证复印件
● 一寸彩照
(6)由会计事务所审核各类资料及印鉴卡,并出具验资审计报告后,企业凭验资审计报告到银行开立企业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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