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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的历史和国外发展动态

  EDI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六十年代,EDI于七十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迅速发展。七十年代初,美国就已开始制订行业标准,并于1975年颁布了美国第一个EDI行业标准。欧洲紧随其后,于八十年代早期推出了欧洲的EDI标准,后来在联合国的协调和主持下制订了联合国EDI标准,即1986年颁布的UN/EDIFACT,作为国际通用标准。目前,这个标准已为世界各国所接收,这使得开放式EDI的应用成为可能。

  同时,EDI的迅速推广也对国际贸易惯例产生了巨大影响。1990年,国际商会专门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做了修订,使国际贸易术语与惯例和EDI的使用和发展相一致,2000年又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做了进一步修订,发布了《INCOTERMS2000》,即《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多极化格局初露霓端,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出于发展本国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考虑,都把目光投向EDI,并将其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工具加以重视和推广。20年以来,随着世界贸易额的迅猛上升和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EDI的应用已日趋成熟。EDI已成为国际贸易未来的必然趋势和事实上的新的交易标准。统计数据表明:1992年底,全球已有53个国家和地区在开发和应用EDI,世界EDI用户大约有13万;1995年便达50万,并且仍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增长。EDI业务市场1992年底近20亿美元,估计在本世纪末全世界EDI市场将扩大8倍。

  (一)北美地区EDI业务的发展

  基于计算机技术的垄断性优势和数据交换标准的参与制定,美国EDI业务起步最、发展快。EDI已在汽车、运输、百货、卫生保健、零售、银行、海关、甚至是政府机构中得到广泛应用。截止到1996年初的统计资料表明,美国最大的100家企业中就已有97家实现了EDI经营管理(有理由相信,时至今日已经是全民皆兵),前500家大企业中已有65%应用了EDI,全美企业总体应用率也达到了25%。目前,在美国的汽车行业中,不使用EDI的企业已经不能生存。美国的大零售公司已开始对不使用EDI的供货者采取制裁措施。美国海关总署从1989年2月底起对用EDI方式报关者给予优先处理,美国政府也正式宣布从1992年起全国采用EDI方式办理海关业务,不采用EDI方式者,其清关手续将被推迟处理。

  俗话云,“近朱着赤”。在加拿大,百货、运输、汽车、零售、制造业、银行、电信、石油等行业应用EDI已有相当程度,其中海关EDI应用发展最快、规模最大。加拿大于1988年便实施了海关商业管理系统CCS,使进口业务的各个环节实现了自动化。该系统的控制中心设在渥太华,有75个分中心遍及加拿大各地,拥有2000台终端和4000多家用户,加拿大每年4百万宗进口交易中,经CCS系统登录的文件已占50%,在此基础上,加拿大海关提出了“海关2000”计划,该计划将使商业过程、旅行入境检查以及海关手续都产生很大变化,其目的在于使政府在这一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同时更好地执行社会保障职能。

  (二)欧洲EDI业务的发展

  在欧洲,英国、法国、德国、意在利、丹麦、瑞典及挪威等国开展EDI业务时间较早,可追溯到60年年代末期。目前欧洲已在汽车工业、化学工业、运输业、分销零售业等主要行业内设立了EDI项目,并使其发挥着巨大作用,现在,EDI在欧洲大部分国家已成为做生意的唯一途径。

  早在1985年,欧洲12国就签署了统一行动计划,1987年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提出了欧洲EDI促进计划,即“贸易电子数据互换系统(TEDIS)计划”,并在同年的欧共体部长会议上得到一致通过。该计划于1988年开始实施,第一阶段投资了3680万埃居(欧洲贸币单位),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系统框架,包括内容的选定,标准体系的建立,法律及安全问题的研究等。目前该项目已进行到第二阶段,预计要3年时间完成,共需投资2500万埃居,其目标是将纵向EDI(行业内EDI)和横向EDI(跨行业EDI)合二为一;并积极发展EDI报文的国际标准,解决EDI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等。

  (三)亚洲EDI业务的发展

  面对国际贸易的挑战,亚洲各国亦在厉兵秣马,积极推动EDI的发展。

  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历来就十分关注欧美技术发展的新趋势。早在1986年,美国商业领域里的EDI使用刚开始推广时,新加坡便制定了贸易网络(TRADENET)开发计划,并由政府投资2.1亿美元,建立成了全国EDI贸易服务网(TRADENET),于1991年正式运行。新加坡贸易发展委员会宣布,从1990年开始,新加坡的进出口贸易均需用EDI向海关申报,并从1991年起,在进出口业务中全部废除使用书面文件,使新加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对外贸易上全面实现EDI化的国家。

  为使电子数据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并作为法律诉讼的依据,新加坡已通过有关法律,法律规定任何贸易数据都必须保存11年备查。这在世界上也当属首例。

  日本的EDI发展是从行业型向跨行业型发展的,早在1971年2月日本就成立了“贸易公文格式标准化委员会”。1974年2月又成立了由大藏省、通产省运输省共同管理的“财团法人日本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委员会”(Japan Asscci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Procedures,简称JASPRO)。1988年日本电子机械工业协会(ETAJ)制定了产业界使用的EDI标准“EIAJ”,使大企业间收发货的票据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EDI化。后来,日本通产省的外围团体,日本信息处理开发协会产业信息化推广中心,对EIAJ标准作了改进,以便其他行业也能利用它,这样,便开发出了用于EDI的文法规约“CII标准”。这一标准已由日本通产省颁布,作为日本国内的标准。1992年9月,日本EDI委员会(JEDIC)成立,并开始与美国和欧洲的EDI组织商定联合行动。此外,日本商界拟在已有多个商业信息网的基础上,综合EDI应用开发“战略信息系统”(SIS)。

  韩国投资5.8亿美元,建成了全国EDI服务系统韩国贸易网KTNET,并指定由数据公司(DACOM)主持EDI工作。KTNET于1988年开始投入商用,已拥有100多名工作人员和700多家EDI用户。

  我国台湾地区在1992年开通了全岛地区的EDI系统,并全力推广EDI的应用,目前已有通关自动化EDI、制造业EDI、商业现代化EDI及金融EDI等大型专业EDI系统。

  此外,经济相对落后的印度、菲律宾、蒙古等国家,近几年也都非常积极地参加亚洲EDI的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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