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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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行业EDI应用中的问题分析

  1.政府部门积极督促推广EDI技术

  EDI技术自1990年被引入我国以来,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贸部于1990年5月和1991年5月分别召开了《中文EDI标准研讨会》和《国际无纸贸易战略与技术研讨会》,并把EDI列入“八五”重点应用项目。1991年,由原国务院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办公室牵头,国家科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共同组织成立了"中国促进EDI应用协调小组",并以"中国EDI理事会(CEC)"的名义参加了"亚洲EDIFACT理事会(ASEB)",成为该组织的正式会员,有力地促进了EDI技术在我国的推广应用。

  "八五"期间,国家组织各方技术力量进行EDI技术的研究和实际应用工程的试点工作,投资500万元支持EDI技术应用,确定了“国家外贸许可证EDI系统”、“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财务、石油、橡胶贸易EDI系统”、“山东抽纱总公司轻纺出口业务EDI系统”、“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外运海运/空运管理EDI系统”和“中电进出口总公司EDI应用系统”等5个EDI应用试点工程。它们的成功实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各省、市、自治区及中央部委也几乎都设立了专门的职能部门来负责协调督促有关EDI应用的推广工作,为EDI的应用积极创造条件,并组织EDI应用试点工作。如外经贸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于1998年6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外经贸企业、自营进出口企业、三资企业及其他涉外企业,到2000年必须通过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以电子方式申领配额许可证,在完全取消纸面申请之前将给企业一年的过渡期。

  可见,各政府职能部门已认识到EDI应用的重要性,正想方设法大力推广应用EDI,并付诸于实际行动。

  2.EDI技术在各行业、地区应用范围越来越广

  90年代初,EDI应用最多的是进出口贸易行业,目前,EDI应用不仅在国际贸易中继续深入发展,在其他行业和部门中也飞速发展。商检、税务、邮电、铁路、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商贸等领域都已运用EDI方式开展业务。

  (1)1995年1月,中国海关完成了EDI海关系统的全部开发工作,高起点地制定了EDI海关系统所需的15个EDIFACT标准报文子集,设计了普通货物进出口和快递物品海关软件,开通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九龙、拱北、杭州、宁波、厦门等EDI海关系统。EDI海关系统用户已达400多家,EDI海关系统日平均处理的普通货物报关单6000余份,占全国总数的15%,快递EDI海关系统处理的快递物品占全国的80%以上。EDI海关系统的成功开发与应用,为EDI技术在我国的应用起到了推动与示范的作用。

  (2)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络已经建成。我国外经贸部于1996年2月成立了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组建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成为集外贸管理、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统一的外经贸专用网络。目前,该网已借助于中国电信公用网实现了与联合国全球贸易网等国际商务网的连接,在全国33个城市开通了节点,形成了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覆盖全国、联通世界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网。1998年7月,该中心在Internet上建立了“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成为“中国永不落幕的交易会”。

  (3)税务系统为实施EDI做了大量基础工作。近几年来,我国税务系统已成功地将计算机应用于业务中,税收经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等信息系统已在运转之中,制定并下发了全国统一规范的税务系统的行业标准--《税收业务分类代码》。1996年初开始在全国税务系统建设计算机广域网,当年上半年联建了全国368个地市以上的国税机关,当年年底开始实施以联通省级地税局和扩充省级国税局通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二期工程。目前,国、地税合计已完成联调工作的单位约有60%,这些基础工作为税务系统实施EDI提供了良好的必备条件。

  (4)我国EDI中心建设已有初步发展。广东省自1992年就开始大力宣传EDI并于1993年筹建了广东省EDI服务中心,成为我国首家投入实际营运的EDI中心。国内其他城市,主要在北京、天津、大连、青岛、深圳等较发达地区也有一部分EDI中心开始实际运营,有的EDI中心已经拥有200多家用户。这些EDI中心的建成营运,将把我国的EDI应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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