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货单
装货单是远洋运输中的主要货运单证之一,它是作为承运人的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运代理人的证明,又是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的单证,还是通知码头仓库或船长将单上货物装船的命令。
装货单是承运人确认承运货物的证明。承运人签发装货单,即表示接受托运人提出的托运申请,同意承运单上所列货物。装货单一经签订,运输合同即告成立,船、货双方都应受到一定的约束。如发生退关情况,责任方应承担责任。
装货单是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单证。托运人可凭装货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报关手续。海关在装货单上一旦加盖放行章,即表示准予出口,船方才能收货装船。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
装货单是承运人通知码头仓库或装运船舶接货装船的命令。托运人将装货单连同货物送交承运人指定的仓库或船舶。理货人员按积载计划由装卸工人分票装船后,即将实装数量、装舱部位及装船日期填在装货单上,交船方留存备查。
Shipper(发货人)
即托运人,指委托运输人,一般为出口方,填写卖方的名称,需与提单一致。如果这里为第三方(即第三者提单 Third Party B/L),只要L/C无特别声明,也可接受。
D/R No. (编号)
由外运代理即货代填写。
Consignee(收货人)
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对收货人的规定常有记名收货人和指定收货人两种。
记名收货人虽然是直接将收货的人名字、地址完整地表达出来,却给单据的流通带来麻烦而无法转让,因而少用。
指定收货人则克服了记名收货人的缺点,有相当的流通性,因而经常使用。它通常分为记名指示和空白指示,记名指示,表现为:“To the Order of xxx Bank”,则“xxx Bank”可以经背书转让;空白指示,则不记名,表示为“To order”,又叫空白抬头,单据持有人可以自由转让空白抬头的单据。
Notify Party(通知人)
空白抬头的单据虽然可以自由转让,但却使船方通知货方提货有了一定的困难。因而又有 Notify party 一栏作补充。
Pre-carriage by (前程运输)
不需转运,空白。
需转运,填第一程船名。
Place of Receipt (收货地点)
不需转运,空白或填场站,例如:Dalian CY。
需转运,起程收货港的港口名称或具体地点。
Ocean Vessel (船名) Voy. No. (航次)
不需转运,船名。
需转运,第二程船名。
Port of Loading (装货港)
不需转运,装运港名称。
需转运,中转港名称。
Port of Discharge (卸货港)
不需转运,卸货港(目的港)名称。
需转运,二程卸货港(目的港)名称。
Place of Delivery (交货地点)
不需转运,填写最终交货地点,例如:INCHON CY。
需转运,如果最终目的地非目的港,则填最终目的地。
此处供计算运费用,且应注意避免重名港混淆,注明国家名
场站签章、日期
在货物入站CY或CFS后,由场站签收。
Final Destination for the Merchant''''s Reference(目的地)
最终目的地供货主参考。
Container No.(集装箱号)
此栏和“Seal No.(封志号) Marks & Nos.(标记与号码)”栏的内容可以连在一起写。如果托运时已装好箱,即整箱货(FCL),则填集装箱号码及封号(Seal No.);如果为拼箱货(LCL),则先在Shipping Marks一栏中填入货物具体唛头,在场站装箱完毕后,填集装箱号码。但如L/C有规定,则必须严格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Seal No. (封志号)
Marks & Nos.(标记与号码)
此栏和“Container No.(集装箱号)”栏的内容可以连在一起写。如果托运时已装好箱,即整箱货(FCL),则填集装箱号码及封号(Seal No.);如果为拼箱货(LCL),则先在Shipping Marks一栏中填入货物具体唛头,在场站装箱完毕后,填集装箱号码。但如L/C有规定,则必须严格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No of containers or p''''kgs.(箱数或件数)
填写集装箱个数,或者是货物最大包装件数。
King of Package: Description of Goods (包装种类与货名)
1. 填写包装材料及形式,例如:40Bundles in Wooden Crates,它须与合同、L/C要求一致。
2. 货名,即货物说明(Description of Goods)。这一栏里可以只填写统称,例如:a.出口各种用途的化工原料,无须逐一列出颜料的成份;b.出口尺寸不同、用途各异的竹制品,只须填写“竹制品”;c.如果同时出口化工颜料和竹制品,则应分别填写“化工颜料”、“竹制品”,而不允许只填写其中一种数量较多或金额较大的商品。
Gross Weight毛重(公斤)
填写货物毛重,以公斤计。
Measurement尺码(立方米)
此处为货物尺码总数,它不仅包括各种货物之和,还应包括件与件之间堆放时的空隙所占体积。尤其对超大、超高货物应提供详细体积,以便正确计算货物积载因素,安排装货设备。
注:在货物说明类中,毛重、净重和尺码三个栏目将作为填写装箱单(Packing List)、重量单(Weight)的重要依据。
TOTAL NUMBER OF CONTAINERS OR PACKAGES (IN WORDS)集装箱数或件数合计(大写)
用大写表示集装箱数(整箱托运时)或本托运单项下的商品总件数(拼箱托运时)。
Container No.(箱号)、Seal No.(封志号)、Pkgs.(件数)、Container No.(箱号)、Seal No.(封志号)、Pkgs.(件数)、Received(实收)、By Terminal clerk (场站员签字)
由场站员或理货员(Terminal Clerk/Tally Clerk)于理货整箱后填写。
REIGHT & CHARGES
由船方或其代理填写。
Service Type on Receiving、Service Type on Delivery
货物交接方式,一般有9种:
CY-CY、CY-DOOR、DOOR-CY
DOOR-DOOR、CY-CFS、CFS-CY
CFS-CFS、CFS-DOOR、DOOR-CFS
如为整箱货FCL:则为CY-CY,CY-DOOR,DOOR-CY,或DOOR-DOOR。
TYPE OF GOODS (种类)
选择确认托运种类,打“√”。
如为危险品必须提供下列内容:危险品的化学成分,货名下方注明商品的国际海运危险品法规号码(IMCO CODE PAGE NO. UN NO. CLASSPROPERTY),包装标志和使用鉴定、港监鉴证,外包装上注明危险品标志。
如为REFRI GOODS,则需填冷藏温度。
备注:(REMARKS)
特别说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