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 L/C)
又称信用状,是银行(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即开证行保证在收到受益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履行付款的责任。因此,信用证结算是依据银行开立的信用证进行的,信用证项下的所有单据是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制定的。
信用证的开立可以用信函的方式,也可以用电文方式,因此信用证可以分为信开本和电开本两种形式。
信开本是指以信函格式开立、并用航空挂号等方式寄出给受益人或通知行的信用证。信开信用证是早期信用证的主要形式。
电开本是指采用电文格式开立并以电讯方式传递的信用证。通常采用的电讯方式主要有电报、电传和SWIFT。电开信用证按照电文内容的详细与否,又可以分为简电本和详电本。简电本是指电文内容较简单扼要的信用证;详电本是指电文内容详细完整的信用证。
目前,详电本信用证大多采取Telex、SWIFT两种形式开具。Telex(电传)开具的信用证因费用较高,手结繁琐,条款文句缺乏统一性容易造成误解等原因,在实务中已为方便、迅速、安全、格式统一、条款明确的SWIFT信用证取代。
27:报文页次
如果该跟单信用证条款能够全部容纳在该MT700报文中,那么该项目内就填入“1/1”。如果该证由一份MT700报文和一份MT701报文组成,那么在MT700报文的项目“27”中填入“1/2”,在MT701报文的项目“27”中填入“2/2”。……,以此类推。
40A:跟单信用证形式
信用证中必须明确注明是“可撤销信用证”还是“不可撤销信用证”。若没有明示此点,则视该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原则上,银行只受理不可撤销信用证。
该项目内容有六种填法:
(1) IRREVOCABLE: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2) REVOCABLE: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3)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不可撤销可转让跟单信用证
(4) REVOCABLE TRANSFERABLE:可撤销可转让跟单信用证
(5) IRREVOCABLE STANDBY:不可撤销备用信用证
(6) REVOCABLE STANDBY:可撤销备用信用证
详细的转让条款应在项目“47A”中列明。
20:跟单信用证号码
31C:开证日期
该项目列明开证行开立跟单信用证的日期。
如果报文无此项目,那么开证日期就是该报文的发送日期。
31D:到期日及到期地点
该项目列明跟单信用证最迟交单日期和交单地点。
50:开证申请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系指向银行提出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为进口人,就是买卖合同的买方。开证申请人为信用证交易的发起人。
59:受益人
系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信用证的人。一般为出口人,也就是买卖合同的卖方。受益人通常也是信用证的收件人(addressee),他有按信用证规定签发汇票向所指定的付款银行索取价款的权利,但也在法律上以汇票出票人的地位对其后的持票人负有担保该汇票必获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41A或41D:向……银行押汇,押汇方式为……
指定的有关银行及信用证兑付方式。
该项目列明被授权对该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及该信用证的兑付方式。
(1) 银行表示方法:
当该项目代号为“41A”时,银行用SWIFT名址码表示。
当该项目代号为“41D”时,银行用行名地址表示。
如果信用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时,该项目代号应为“41D”,银行用“ANY BANK IN…(地名/国名)”表示。
如果该信用证为自由议付信用证,而且对议付地点也无限制时,该项目代号应为“41D”,银行用“ANY BANK”表示。
(2) 兑付方式表示方法:
分别用下列词句表示:
BY PAYMENT:即期付款
BY ACCEPTANCE:远期承兑
BY NEGOTIATION:议付
BY DEP PAYMENT:迟期付款
BY MIXED PYMT:混合付款
如果该证系迟期付款信用证,有关付款的详细条款将在项目“42P”中列明;如果该证系混合付款信用证,有关付款的详细条款将在项目“42M”中列明。
42C:汇票付款期限
该项目列明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付款期限。
42A或42D:汇票付款人
该项目列明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
该项目内不能出现账号。
43P:分批装运条款
该项目列明跟单信用证项下分批装运是否允许。
43T:转运条款
该项目列明跟单信用证项下货物转运是否允许。
44A:装船、发运和接受监管的地点
44B:货物发送最终目的地
44C:最迟装运日期
该项目列明最迟装船、发运和接受监管的日期。
45A:货物/劳务描述
价格条款,如:FOB、CIF等,列在该项目中。
46A:单据要求
如果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的最迟出单日期,该条款应和有关单据的要求一起在该项目中列明。
47A:附加条款
该项目列明信用证的附加条款。
注意:
当一份信用证由一份MT700报文和一至三份MT701报文组成时,项目“45A”、“46A”和“47A”的内容只能完整地出现在某一份报文中(即在MT700或某一份MT701中),不能被分割成几部分分别出现在几个报文中。
在MT700报文中,“45A”、“46A”、“47A”三个项目的代号应分别为:“45A”、“46A”和“47A”,在报文在MT701中,这三项目的代号应分别为“45B”、“46B”、“47B”。
71B:费用负担
该项目的出现只表示费用由受益人负担。若报文无此项目,则表示除议付费、转让费外,其他费用均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49:保兑指示
该项目列明给收报行的保兑指示。
该项目内容可能出现下列某一代码:
CONFIRM:要求收报行保兑该信用证。
MAY ADD:收报行可以对该信用证加具保兑。
WITHOUT:不要求收报行保兑该信用证。
53A或53D:偿付行
该项目列明被开证行授权偿付跟单信用证金额的银行。该偿付行可以是发报行的分行,或收报行的分行,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家银行。
只有下列情况是例外,即:当该信用证是议付信用证,发报行与收报行之间开有单向直接账户(该账户币别与信用证金额相同)时,如果报文不使用该项目,则表示将此账户用来偿付。
78:给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的指示
MT701
32:币别代号、金额
SWIFT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SWIFT信用证是正式的、合法的、被信用证诸当事人所接受的、国际通用的信用证。SWIFT信用证(环银电协信用证)即指凡通过SWIFT系统开立或予以通知的信用证,它按照SWIFT规定的报文格式700(Message Type 700-MT700)开立。采用SWIFT信用证必须遵守SWIFT的规定,亦必须使用SWIFT手册规定的代号(Tag),而且信用证必须遵循《UCP500》各项条款的规定。在SWIFT信用证中可省去开证行的承诺条款(Undertaking Clause),但不能免除银行所应承担的义务。SWIFT信用证的特点是快速、准确、简明、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