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滞报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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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滞报金收据

年 月 日)关滞字   号

缴纳单位

起征日期

提(运)单号

运输工具
进境日期

货物名称

价值总额

滞报金
缴纳金额 ¥

1.滞报金的计征时间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第15日到货物申报进口之日,滞报金于海关受理货物申报之时征收。
2.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货物到岸价格的0.5%
3.
滞报金一律以人民币缴纳。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货物时,如果超过了海关规定的报关期限,应交纳滞报金。海关收取滞报金后应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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