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须知:1. 本申请表一式两联,由领证人填写,未经盖章本表无效,申领许可证时两联均需交给发证机关。 2. “商品名称”栏,每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种商品,或同一品种不同型号的商品。 3. 商品用途:指自用、生产用、内销、维修、样品、外销。 4. 外汇来源:指中央、留成、贷款、外资、调剂、劳务、赠送、索赔、无偿援助、不支付外汇。 5. 贸易方式:指一般、易货、国际租赁、华侨捐赠、友好赠送、经贸往来赠送、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补偿贸易、进料加工、对销、国际招标、国际援助、劳务补偿、来料加工、国际贷款、其它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