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单证目录
 
 


 

(一)表头填写规则参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二)表体项目填写规则:

1.序号、关联号、商品代码、商品名称及计量单位的填写规则参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2.出口发票号:企业外销货物出口发票号码

3.报关单号:一般填写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右上角的海关统一编号+0+项号,共12位;特殊退税业务可以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

4.出口日期:出口货物报关单右上角的出口日期,退税率由此判定

5.核销单号:外管局统一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应录入9

6.出口数量: 按实际出口数量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数量填写,和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第一计量单位的数量一致

7.美元离岸价格: 美元离岸价格为FOB价格,如果成交方式为CIF或其他,应折成FOB,是换汇成本监测的重要参考数据。

8.出口进货金额:此项目由申报系统自动计算。按进货表中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该商品的平均单价,再用出口数量乘以该平均单价得出该出口进货金额,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计税金额不一致,但是总计税金额是一致的

9.退税率:此项目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退税率,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率都不一致;如属于特准退税范围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的退税税率填写

10.应退增值税税额:此项目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应退增值税,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额都不一致,但是总退税额是一致的

11.应退消费税税额:此项目申报系统自动计算。同一关联号同一商品代码下加权平均计算出的应退消费税,可能和每一笔进货凭证号对应的退税额都不一致,但是总退税额是一致的。

12.代理证明号:委托出口时取得的受托方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

13.进料加工手册号: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备案登记号”一致。

14.备注:按税务机关要求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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