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托运方认真阅读以下运输协议,在您签字后说明您已无异议。 2、 托运人应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和重量,不得夹带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物品。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托运方全部负责。 3、 承运方不开箱验货,交接货物时以外包装完好为准,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内包装缺损和丢失与承运方无关。 4、 收货人收获时应对货物认真清点验收,如发现货物丢失、损坏(不可抗力除外)应当场要求索赔,收货人在收到货物签收后,货损、丢失承运方概不负责。 5、 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按时支付运杂费,承运方有权拒运或留置其货物。若一个月后仍不提货,按无主货物处理。 6、 托运人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在货物未运达目的地之前书面通知承运方,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 托运人对所托运货物必须参加保险,如不参加保险承运方在运输中若发生重大货损,其最高赔偿额按照运费的3倍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