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销售包装的要求 1.便于陈列展售 2.便于识别商品 3.便于携带和使用 4.要有艺术吸引力 (二)销售包装的分类 1.挂式包装 2.堆叠式包装 3.携带式包装 4.易开包装 5.喷雾包装 6.配套包装 7.产品包装 8.复用包装 (三)销售包装的装潢画面 在销售包装上,一般都附有装潢画面。其装潢画面要求美观大方,富有艺术上的吸引力,并突出商品特点。其图案和色彩应适应有关国家的民族习惯和爱好。 (四)销售包装的文字说明 在销售包装上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如商标、品牌、品名、产地、数量、规格、成分、用途和使用方法等。文字说明要同装潢画面紧密结合、互相衬托、彼此补充,以达到宣传和促销的目的。使用的文字必须简明扼要,并能让销售市场的顾客看懂,必要时也可以中外文同时并用。在销售包装上使用文字说明或制作标签时,还应注意有关国家的标签管理条例的规定。 (五)销售包装的条形码 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由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的平行条纹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送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在国际上通用的包装上的条形码有两种:一种是由美国、加拿大组织的统一编码委员会编制,其使用的物品标识符号为UPC码(Universal Product Code);另一种是由欧盟成立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编制,该组织后改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其使用的物品标识符号为EAN码。 1988年12月我国建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推广条形码技术,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1991年4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该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690、691”,凡标有“690、691”条形码的商品,即表示是中国出产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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