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一

  中国某公司进D--批急需的机器设备,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31020日, 由承运人所属的胜利"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胜利"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园遇台风走锚与另外--艘在锚地待泊的油轮相撞,使"胜利"号不能如期装货。胜利"号最后于915完成装运,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延误了原定的生产时间,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 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 你认为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如何通过所学外贸函电英语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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