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所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故表示品质的 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包括以实物表示或凭说明表示两类。 (一)以实物表示品质 以实物表示品质包括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 1.看现货成交 当买卖双方采用看现货成交时,则买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卖方存 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按对方验看过的商 品交货。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 议。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2.凭样品成交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
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 在国际贸易中,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 (2)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3)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又称“确认样品”。 (二)凭说明表示品质 所谓凭说明表示品质,即指用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成 交商品的品质。在这类表示品质方法中,可细分为下列几种: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5.凭商标(Trade Mark)或品牌(Brand Mark)买卖, 6.凭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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