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 1.我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含量为14%,杂质不超过2.5%。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抵达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具相应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10%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我方能否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为什么?

◆ 2、 国内某公司出口至俄罗斯黄豆一批,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每袋净重100公斤,共1000袋,合计100公吨。货抵俄罗斯后,经检验,黄豆每袋仅重96公斤,1000袋合计96公吨。适值黄豆价格下跌,俄罗斯客户以单货不符为由提出降价5%的要求,否则拒收。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 3、出口彩电4000台,装运时发现库存仅剩3900台,卖方若以这3900台交货,是否构成违约?

◆ 4、出口彩电4000台,装运时发现仅存3900台,请问卖方能否沿引5%的增减幅度以3900台彩电交货,为什麽?

◆ 5、我某公司向德国出口一批农产品,合同规定其所含水分最高为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验货后提出货物是质量比样品差的检验证明,并据此提出索赔6000英镑,我方如数赔偿,请评析此例。

◆ 6、某进出口公司出口商品一批,合同和信用证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数量为20公吨,纸箱包装,每箱20公斤,共1000箱,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可否多交或少交货物,理由何在?

◆ 7、我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中约定用牛皮纸包装,但在履约时,卖方没有找到足够的包装材料,于是用价格较贵的塑料纸包装,货物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的地,此时恰逢该商品价格暴跌。对方在检查货物后,以我方违反包装条件为由,拒收货物。问对方拒收是否合理?为什么?

◆ 8、菲律宾客户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永久牌”自行车10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在包装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样。买方为何提出这种要求?我方能否接受?为什么?

◆ 9、出口商品已刷制唛头,目的港通关时,海关未发现而要求买方补制,买方照办后要求我方赔偿其支出的费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